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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指导办公室以服务学生、服务学校、服务社会为宗旨。在学院的领导下,具体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、就业推荐、就业服务、报到派遣和档案代管等相关工作。
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就业办公室职责
一、根据国家就业方针、政策和规定以及上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意见,制订并完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;
二、制定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方案及计划,组织开展对各系就业指导工作人员的培训,指导、检查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;
三、负责毕业生生源情况的统计、上报以及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、上报;
四、积极开拓就业市场,努力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,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,收集登记用人单位的相关资料及需求信息并及时向相关系、班级及毕业生发布,组织协调毕业生就业洽谈活动,指导毕业生参加就业“双选”活动;
五、负责学院就业信息服务网的建设,确保与国家网和省网的互联互通,组织毕业生开展网上推荐、双向洽谈活动;
六、负责《毕业生推荐表》和《就业协议》的审核、签证,办理毕业生的《报到证》和《报到证》的改办、缓办等手续,协调做好毕业教育及文明离校工作,建立毕业生就业档案;
七、定期统计公布毕业生的就业情况,组织开展就业工作的考核评比活动;
八、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工作,为学院的专业设置和课程改革提供参考依据;
九、开展就业工作研究,完成学院交办的相关工作。
就业办公室主任职责
一、负责就业办公室的全面工作;
二、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,做好年度工作总结;
三、负责制定部门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并督促、检查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,确保日常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;
四、负责与用人单位,各级劳动、教育等主管部门协调和联系,构建校企、校政合作模式;
五、负责就业指导中心重大活动的组织、协调工作;
六、负责牵头做好对院(系)年度就业工作的考核、评比工作;
七、完成院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付的其他工作。
办公电话:0531-85914913
联系人:刘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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